新房子装修设计之前,肯定要进行收房验房。在收房验房过程中,有必要注意相应的误区,以避免在收房验房的过程中,犯一些不必要的错误。但是多数业主对于这些误区并非十分了解。在此爱空间便针对具体的新房家装前收房时,容易出现的一些误区进行分享性的介绍,广大业主可以提前了解一下,以避免犯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新房家装前收房前,有时会出现一些误区,多数业主对于这些误区不太了解,具体的误区有:
1、收房限时
开发商约定的取房时间一般为自发出取房通知之日起30天。买方负责自通知期届满后的所有购买风险和税费。买房时,一定要留好联系方式,以免错过考察期。特殊情况下,如无法如期到场,可委托亲友、律师书面协助,也可及时联系开发商另行商谈,并书面确认。
2、文件不全就交房
“三证一表”不齐全,尤其是《建筑质量证明书》和《建筑设计验收合格证》,往往是由于物业建设不完整,根本无法验收。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如果确实需要接受房屋,还应在相关文件中写明《验房转让表》、《验房协议表》等相关文件当中去写明未见XX表,等相关字样,然后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的副件。
3、先签文件后验房
一些开发商使用付钱的伎俩填写表格,签署文件,然后检查房子。目标是让消费者签署房屋批准书,然后检查房屋。一旦发现问题,买家后悔已来不及,开发商的责任更大。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先验房,然后将房屋作为合同附加条款,如原合同未约定,可注明“房屋状况未在每份文件上都看到过”或“房屋状况未知”。 “或”未经检查的房子“等字样。
以上就是关于新房家装前收房时经常会出现的一些误区进行分享性介绍,大家有必要注意这些误区,这样才可以避免犯一些不必要的错误,从而使得验房可以顺利进行,不至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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